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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问题论文 篇一农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约占了2/3,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与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在历届党代会中都有重要的新举措,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包括了发展新农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以来,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期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诸多方面的综合体。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找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1.观念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搞好搞不好都是干部的事,造成对干部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一些乡镇或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够高,认为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同时因为没有先进的经验可供参考,干部们心中没有一个准谱,怕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散慢拖拉,行动迟缓。由于以上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具体操作存在偏差
很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村屯合并,盖高楼,只是对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硬性拆迁、非法圈地等问题。有的高楼盖起来了,路面也硬化好了,但管理设施和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农机、农具到处乱放,垃圾遍地存在等现象,一到下雨天,则污水任意淌,大街小巷乱糟糟,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3.农民增收幅度缓慢
虽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产品价格却一路攀升,造成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单户的随意种植,形成不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也是制约农民提高收入的关键。这就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中的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残,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
4.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总体来看利润水平较低,这既是由于多年以来农业支持工业政策的影响,也是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水平较低和技术能力不够造成的。同时,农业成本的提高,也是造成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的一个不争事实。另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农业“靠天吃饭”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仍持有“手中有粮食,办事不慌”的思想,虽然粮食购销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但很多农民不愿把手中的余粮卖出,造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具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重视,也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在以后的历届会议中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面的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达到社会的均衡发展是保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齐步走,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或人原地踏步走等着后富的人。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从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共同”是给所有人一个共同发展的机会,共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给予所有农民平等发展的机会,平等发展的能力,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可能,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农民约有9亿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物质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让农民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有所安,并稳步提高收入。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贯彻好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通过提高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收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村的稳定,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小项目,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充分调动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因素。
1.发展才是硬道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三农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此处隐藏47227个字……动力”。姚洋同志依靠他那独特的逻辑,居然从这个卓绝的发现中作出结论,仿佛事实完全证实了他所提出的论断,即“土地可以作为农村失业和养老保障的基础”。面对如此高超的理论,真令我等不服都不行……唉,彻底服了!事实上,这一亩三分地对于农民而言,不是“就业”,也不是什么“生存保障”,更不是国家赐予的“社会福利”。在农民的眼里,这一小块所谓是他们“命根子”的土地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稍有能力的或者有劳力的,进城去无论做什么即使是擦皮鞋也比在家种田强。
[31]以山东诸城的肉鸡生产为例:龙头企业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设备、种鸡和饲料配方,组织生产并负责市场销售。在“公司加农户”这一体系中,肉鸡的孵化、种鸡的提供、防疫的实施、饲料的供给、成鸡的加工、销售都由龙头企业承担,而肉鸡的饲养则由农民负担。所以,“公司加农户”只不过是资本认为让农民“勤快地”去生产或者担负起农业生产的主要部分,成本更低,费用更小而已。而资本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可以从这种“勤快”中获取利润(剩余价值)。
在商品生产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农民只能在小集市销售,这是商品生产发展的低级阶段。随着市场的扩大,这种小规模的分散的销售(这同小规模的分散的生产完全相适应)渐渐成为不可能。在大市场上,销售应当时大规模、大批量的。因此,小生产同大市场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小农分散的情况下,要解决这种矛盾,就只有由商业资本(公司)专门从事收购和销售。这样,商业资本通过收购的办法,把小买卖集中成为大规模的市场销售,减少交易费用。这种大规模市场销售的纯粹经济上的优势,就必然使得农民完全依赖、依附于商业资本。这种商业资本的最高形式就是把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分发给农民进行生产并付给一定的报酬。在这里,商业资本就转化为产业资本,农民事实上成了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为资本家工作的农业工人。因此可以断定,那种建议通过“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来帮助农民发家致富的广为流行的理论是荒谬的。这种理论是由于不懂得商品生产同资本生产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产生的空想。编造这种理论的人完全忽视了中国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忽视了小农的分化,忽视了在改革开放以后的社会中只有大资本才能组织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这一事实。显然,把所有这些不愉快的但却是确凿无疑的现实生活的情况抛开不谈,那就容易胡思乱想了。
[32]由于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转化为雇佣工人,虽然他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留自己的小块土地,但这已经不是其生活的主要来源。1998年浙江省农民从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584.9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的45.1%,与1990年的324.2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29.5%相比,绝对额增加了1260.7元,比重提高了15.6个百分点。如果加上从事三产的收入,目前浙江农民纯收入中,大约有70%左右来自非农产业。《农户经济活动及行为研究》的作者史清华指出:“非农化”已经是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同时,农民对农业的倚重程度呈显著下降趋势。家庭收入中来自农业的份额已由1990年的57.44%下降到2000年的28.40%(第93页)。从全国来看,1998年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就业约占三分之一,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部分占57%,来自非农部门的部分已达43%。(见《中国市场经济报》1999年12月4日第2版)。
[33]有人竟然说:“家庭承包制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产生的激励,大大激发了农户作为经济当事人的预期,几乎使每个农户都成为‘企业家’,并产生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而且制度又确保了个人可以获得其所有的土地经营、劳动力、资本投入产生的剩余和报酬”(摘自《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制度绩效:从实证到理论的分析》)。
[34]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以家庭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不过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经济模式。如果从秦、汉算起,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可到了现代,在通常情况下,这种小农经济,已经成为生产力难以提高和农民难以摆脱贫困的根本原因。
[35]王磊荣和王选庆就认为,国家要用钢铁一样的意志来推进工业化,大量的农村人口必须离开土地(“试论我国土地破碎的现状及由来”,载秦富、王秀清、辛贤主编《WTO与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2002年中国农业出版社,第481页)。这实际上就是要强迫农民离开土地、要强行摧毁小农,也就是要彻底的最无情的摧毁中国的旧土地制度。王磊荣和王选庆接着说:我们可以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经济演变的种种乱象中,找到我们今天所遇到的许多问题的翻版:诸如农产品的滞销,农民收入的滞长甚至下降,大批的民工向城市流动,大批的妇女向沿海城市涌动,农村土地的大批抛荒……总之,社会的空前繁荣与危机并存。(同上,第482-483页)。
[36]大部分农民没有流向小城镇绝不是贪恋都市的繁华,只因为复杂的城市比简单的乡镇有更多的挣钱机会;只因为昂贵的城市比便宜的乡镇有更高的相对收入;只因为混乱的城市比宁静的乡镇有更好的法制环境。进入城市的农民还要咬着牙交暂住证费、管理费、体检费、外出打工费和“房”租;忍受着白眼、谩骂、驱赶、酷暑和严寒;冒着生病无钱医、工伤无劳保以及被骗、被罚、被遣返的各种风险,最后他们还是选择遥远的城市而很少去享受移居小城镇的便利和“常回家看看”的亲情。留给政府的抉择是继续限制农民进城还是帮助农民进城;是固守一厢情愿成本高昂的“小城镇道路”还是积极培育新兴城市。(“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和障碍”王远征著,载《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倡导农民“离土不离乡”即反对农民外出打工赞成就地消化,这实际上是一种民粹派的理论。与此相反,农民的“离土又离乡”不仅给农民本身带来经济上的好处,而且一般说来这是一种进步的现象。外出打工工资高,对农民而言更为有利。尽管这个理由是多么简单,可是人们常常把它忘了,他们总喜欢站在更高的仿佛是“国家”的立场观点上来看问题。
[37]就连农业工人的生活水平也比农民高得多。2001年7月17日《羊城晚报》报道说:“这里的工仔们享受着月薪制,一年发足12个月,一般是一造收成之后发一次薪,有特殊需要的也可随时发给。三个大户开的工资,以黄伯桂最高,平均每月七八百元,……工仔们的日子还是过得挺舒畅的,每造的插秧和收割季节,几个大户都开大锅煮大盘菜,餐餐有鱼有肉,饭任食,酒任饮,饭后还直落麻将,用数倍超过‘土豆加牛肉’的那个标准,免费招待全体工仔和临时工。……几年下来,黄伯桂的12个工仔,都盖了两三层的新房子,买了摩托车。”
[38]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政党,如果它“所许的诺言使农民哪怕有一点借口设想我们是要长期保全小块土地所有制,那就不仅对于党而且对于小农本身也是最坏不过的帮倒忙。这就简直是把农民解放的道路封闭起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2页)所以,任何想长期维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想依靠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和农村小商品生产,就能跨越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举解决中国农业长期落后的希望都是极其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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