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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1为切实解决全州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全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全国、全省、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州委州政府及州食安委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查处力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食品安全监管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安全,特制定__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管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要实现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整个链条无缝监管,并实行严格的追溯制度。二是要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学校周边地区和广大边远农村特别是农村自办宴席监管等重点区域,放在粮食、蔬菜、食用油、肉、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米粉、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放在小作坊、黑窝点、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基地等重点场所;放在无证、无照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超过有效期食品及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加强标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各监管部门要重心下移,抓基层,强基础,加强以一线为重点的装备建设,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建设,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提高全州特色食品标准水平。
(三)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加法律法规之间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堵塞漏洞,严密监管。
(四)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食品安全考核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健全特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危险性评估、预警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深入推进“三绿工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__县、示范街、示范店(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整合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及安全生产网、计生网和药品监督网等资源,形成高效快捷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县政府辖区负总责、部门监管、企业首责,整体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扎实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监管、企业首责,认真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全国__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力度、加强对农民食品生产财政补贴,积极加大金融对食品产业的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拨款,确实维护辖区食品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机构改革前主要负责对全州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向州政府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定期报送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有毒有害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拒绝、阻碍或殴打、侮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参与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农业(畜牧)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做好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动植物疫情;规范畜牧行业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施可追溯管理;创新和完善畜禽饲养环境、产地检疫、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及致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理,规范活畜禽市场流通监管。
(五)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管措施,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做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季节性和节庆食品的监管和对销售食品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店和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 ……此处隐藏19679个字……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二是开展药品再评价,以中药注射剂为重点,从处方合理性、工艺科学性、质量可控性等方面,对注射剂风险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再评价。对不能保证用药安全、不能控制风险或处方不合理的品种,报请国家局予以淘汰或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三是监督企业认真实施gmp,强化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员和质量受权人制度,积极探索两者的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实施药品gmp为核心,驻厂监督员与药品质量受权人、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部门协调统一、内外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五是强化药品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监督管理,严格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批标准,加强对委托加工药品生产过程、委托检验备案管理和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强化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完善各种审批审查制度和程序,充分利用监控网络监管优势,对特殊药品的流向进行实时监控,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五)强化药品流通监管。一是严把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标准,严格《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和农村药品配送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解决出租出借柜台、超范围、超方式经营等问题。对不能统一配送的连锁企业,要责令退出连锁经营。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管网的作用,集中开展对城市周边农村药品市场的检查。四是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五是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六是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所宣传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辖区内的销售。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和药品信息服务的监测,配合省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
(六)强化药品使用监管。一是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加大《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扎实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使用药品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二是继续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配制条件、质量不能保证、疗效不确切、安全风险较大和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品种,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说明书、标签内容。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七)强化医疗器械监管。一是严格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的审查,继续加强对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的核查。二是按照国家局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有源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组织工程等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三是按照《__年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检查频次与检查质量并重的原则,切实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四是按照《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等文件要求,开展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八)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重大案件。二是依法查处以宣传、义诊、咨询为名义变相销售药品的行为。三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在具有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九)强化药品技术监督。要加大药品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投入,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抽验机制,加大对上市药品的质量评价和监督抽验力度;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实验室建设,科学验证企业申报产品工艺标准;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化解风险隐患
(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制度,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风险管理意识,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信息。三是要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制度,重点加快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和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安全监控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的品种范围,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将省内已获批准注册的药品纳入电子监管,实现对药品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配送至医疗机构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五是要研究推进药品安全形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和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区域创建活动。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十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局制定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对各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各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抓专抓实、取得实效。
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市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及时做好报表统计、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各市局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典型经验和重要情况,要以简报形式及时上报。
请各市局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于10 月底前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用药知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常用药品使用知识、合理用药和健康保健知识,增强公众合理用药意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 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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